百丈怀海禅师(—)是唐代禅宗高僧,我国禅宗丛林清规之制定者,因其后半生常住于洪州百丈山(江西奉新县),故世称“百丈禅师”。
百丈禅师福州长乐人,俗姓王,自幼喜欢游访寺院,二十岁时从西山(广东潮安)慧照禅师出家,后从南岳之法朝律师受具足戒,未久至安徽庐江浮槎寺研读经藏。
大历初年(),听闻马祖道一禅师在南康(位于江西境内)竖立南禅法幢,师遂前往投其座下,得到马祖的印可。百丈禅师与西堂智藏、南泉普愿同入祖室,各有擅长,时称马祖门下“三大士”。
后师出主新吴(江西奉新)百丈山,自立禅院,制订清规,率众修持,实行僧团之农禅生活。倡导“一日不作,一日不食”农禅理念。元和九年()入寂,世寿九十五,敕谥“大智禅师”,塔号“大宝胜轮”。座下以*檗希运、沩山灵佑居首。
禅宗的僧众以前多半是寄住在律寺之中,后来由于参修禅法者逐渐增加,拥有独立的禅堂迫在眉睫,因此马祖便率众开山另建禅寺,称为丛林。但是丛林虽然建立了,却没有相关制度,在管理方面就常出现诸多问题。
于是马祖弟子百丈禅师制定了一套系统而严谨的善于禅院事务管理的戒律清规,为禅寺首创法制,世称“百丈清规”,天下丛林无不奉行,为禅宗史上划时代之功绩。自此,后世便有了“马祖创丛林,百丈立清规”的说法。
百丈禅师还著有《丛林要则二十条》,全面论述了丛林建设、学习修行、待人接物、看待世事等各方面的内容。这二十条丛林要则是古往今来各大丛林中所奉行的警语,因其简洁易懂而受到历代佛弟子的喜爱。
百丈禅师丛林要则二十条
丛林以无事为兴盛。修行以念佛为稳当。
精进以持戒为第一。疾病以减食为汤药。
烦恼以忍辱为菩提。是非以不辩为解脱。
留众以老成为真情。执事以尽心为有功。
语言以减少为直截。长幼以慈和为进德。
学问以勤习为入门。因果以明白为无过。
老死以无常为警策。佛事以精严为切实。
待客以至诚为供养。山门以耆旧为庄严。
凡事以预立为不劳。处世以谦恭为有理。
遇险以不乱为定力。济物以慈悲为根本。
年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七,是百丈禅师圆寂纪念日,“灵隐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