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世投胎是志怪小说中的常见主题,纪昀曾经总结了轮回和不轮回的各三种不同途径。他同时还指出,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不依常理的现象:“或有无依*魄,附人感孕,谓之偷生。高行缁*,转世借形,谓之夺舍。是皆偶然变现,不在轮回常理之中。”(《阅微草堂笔记》卷五)
所谓“高行缁*,转世借形,谓之夺舍”,就是一些僧人道士,修炼之后,*魄进入其他人的肉身,鹊巢鸠占。在另一处,纪昀说得更加清楚:“释家能夺舍,道家能换形,夺舍者托孕妇而转生,换形者血气已衰,大丹未就,则借一壮盛之躯与之互易也。”(《阅微草堂笔记》卷十六)
有*君检索了佛教文献,发现“夺舍”一词主要在明清中出现,且没有褒贬之意。也就是说,在彼时的语境中,“夺舍”意味着修炼后获得的法术,只要你法术足够强大,在转世投胎过程中,就可以强行超车,选择富贵人家投胎。当然,文献中往往说得比较婉转:
僧云:世有不投胎而能夺舍者何也?师曰:世有学道之士,或是有福之人。不入胞胎,候有缘处,母产才出,?的一声,一灵识光,直入顖门。胎识逼去,夺舍成人。斯是不可思议之境界,非有意造作之所能为。(《万法归心录》卷中,清超溟著)明明是抢来的位子,却要说是因为学道有成,行善积德所致,而且是不由自主的,“不可思议之境界,非有意造作之所能为”。形神离散聚合的过程中,攘夺别人的生存空间,经过“夺舍”包装之后,不仅合法化,而且显得很高端。
清人周克复的《金刚经持验记》中就说了一个这样的故事:
明代杭州城有个游方僧人广澈,每日白天在某官庙念《金刚经》,晚上提着灯笼绕城念佛。有个官员就替他在灯笼上题了八个字:“沙门广澈,念佛通天。”这么念了几年,到万历年间,湖北某藩王梦见一个和尚闯入王宫,说我是杭州某寺院的和尚,现在投胎到你家做王子。王爷梦中见这和尚提的灯笼上有“沙门广澈,念佛通天”八个字。惊醒之后,仆人报告他,世子出生。藩王派人到杭州打探,果然世子出生那天,正是广澈圆寂之日。“夺舍已逝”,为了抢到个好胎位,就自行坐化了。
广澈这次夺舍,还可以勉强解释是“非有意造作”。在《北东园笔录》三编卷四“高僧夺舍”的故事中,就说得非常直白了:
浙江钱塘一位王老汉,家境虽然清贫,却乐善好施,只是年过五十还没有孩子。某年清明,王老汉的父亲托梦给他,说因为他广种福田,因此可以去镜山寺求子。王老汉依言祈祷,第二年果然生了个儿子,这孩子很聪明,十六岁就举孝廉,在京城亲戚家读书备考。某天,这孩子忽然对亲戚说:我前身是镜山寺的和尚,修持戒律多年,可是心心念念的仍是少年登科,享受荣华富贵,所以“尚须两世坠落。明日,吾当托生富家,了结业案”。第二天果然无疾而终,再次投胎到富甲一方的姚大户家。作者的点评也很有意思:“贫而乐善不倦,富而慷慨好施,何患晚岁无儿,自有高僧夺舍也。”那些优质的福报空缺,都有贪恋世俗风花雪月、谋划许久的“高僧”在候着呢。
有*君虽然不懂佛教,但隐隐觉得,这并非佛教正道,特别是明清调侃乃至妖魔化僧道的作品特别多,这类故事不知算高级黑还是低级红。
有涉及佛教的,当然也有涉及道教的。释家夺舍,道家炼形。在抢位子的性质上,并无差别,道士的作法,愈加诡异:
清代广西巨富李通判,家财万贯不说,还有七个貌美如花的侍妾。可惜,李通判身体不好,二十七岁就因病去世。他的老仆人与七个侍妾设灵堂斋醮超度亡*。这时有个道士来化缘,老仆人说,主人已经亡故,我们没空施舍你。道士嘿嘿一笑:我能作法,让你家主人还阳,如何?老仆人与众侍妾都大喜过望。可是道士接着说:作法可以,但是阴司有规定,死人还阳,需要替代,你们家里有谁肯替主人去死吗?众侍妾自然是不愿意的,老仆人见状,挺身而出:“诸娘子青年可惜,老奴残年何足惜?”道士说可以,给你三天时间,跟亲戚朋友告别。
老仆人遍告亲朋,最后来到常去的关帝庙祈祷关帝保佑主人还*。忽然案桌前出现个赤脚和尚,对他说:“汝满面妖气,大祸至矣!吾救汝,慎弗泄。”给他一个纸包,说危急时拿出来就行,说着就不见了。老仆人回家悄悄打开一看,里面有“手抓五具,绳索一根”,也不知何用,就揣在怀里。
三天期满,道士要作法,命人将老仆的床和李通判的棺材放在一间屋子里,房间封死,墙角挖个小洞方便传递食物。自己则在外筑坛作法。老仆人在屋子里躺着休息,地下涌出两个恶*,“绿睛深目,通体短毛,长二尺许,头大如车轮”。两*绕着棺材转了几圈,掀开棺材板,从中扶出已去世的李通判,李通判样子憔悴,说话有气无力,可却是道士的口音。老仆人发觉有异,莫非赤脚和尚说的是真的?于是掏出怀中的纸包,“五爪飞出,变为金龙,长数丈,攫老仆于室中,以绳缚梁上”。两*扶着李通判到老仆人床前,发现没人,大呼:惨了,法术败了。两*一人在屋子里转圈寻找,一*无意抬头,看见被捆在梁上的老仆,大喜,与李通判都跳起来抓。这时一声震雷霹雳,老仆被震落于地,李通判的尸体重新掉进棺材,棺材板自动合上,两恶*也不见了。
家人听到雷声,开门进来,与老仆一起到屋外神坛,只见道士已经被雷震死,尸体上有硫磺烧出的十七个字:“妖道炼法易形,图财贪色,天条决斩如律令”(《子不语》卷一·李通判)
“炼法易形,图财贪色”,妖道辛苦修炼,就是为了抢占李通判的肉身,用他的钱、睡他的女人、打他的娃。比较起来,僧人的“夺舍”是投胎时做手脚,以便抢先填报志愿、抢先录取;妖道“炼形”则是直接顶替其他考生,享用他的成绩。
“人欲之险,其可畏也哉!”
有*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