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僧圆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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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5/5 14:51:00

佛事发达的隋唐时代,火葬、塔葬的内涵你是否了解?

隋唐时期,随着佛教在中国的进一步发展,佛家葬俗也开始在佛教徒中迅速流行起来,并对中国传统的儒家丧葬礼制发起了强有力的冲击。这种冲击,当以佛家的荼毗火葬法、塔葬和佛事影响最大。

荼毗火葬法

佛家的荼毗火葬法,起源于古印度。《释氏要览》卷下载道:“葬法,天竺有四:水葬谓投之江河,以饲鱼鳖;火葬谓积薪焚之;土葬谓埋岸傍取速杆也;林葬谓露置寒林饲诸禽善。”以上四种葬法中以火葬为佛正葬,仪式也最为隆重。《经律异相》卷四《阿难问葬法》中记载了阿难问葬法的故事,佛言“积众香薪厚衣其上。而阇维之。薪尽火灭。收取舍利。”

张大千龙女礼佛图

隋唐时,这种佛家葬式已开始在中国僧人中流行,试举见于史册的几例:

唐代京兆大兴善寺不空临终前,命其弟子赵迁寻来笔砚,为后代留下了《涅槃荼毗仪轨》,并要求在其圆寂后按此法送终,“火灭,收舍利数百粒”;景云元年(公元年)十一月十二日,唐洛京大遍空寺实叉难陀病终,命寺内僧众依照外国法葬。十月十二日于开远门外古燃灯台焚之,薪尽火灭,其舌犹存;

永昌元年(公元年)十二月二十日,虎丘山寺僧瑷病终前谓弟子曰:“吾闻尸所到处,便为秽恶,出就别方,乃称离罪尔。”要求死后依照外国法入葬;先天二年(公元年)二月二十一日,唐会稽山妙喜寺印宗临终前召集子弟,“嘱循轮王法葬之”。

甲开成元年(公元年)六月一日,唐代京师大安国寺端甫临终,“遗命荼毗;会昌元年(公元年)正月六日,唐圭峰草堂寺宗密临终,“遗诫令舁尸施鸟兽,焚其骨而散之,勿塔,勿得悲慕,以乱禅观”;道宣《高僧传》卷二四唐释哲传,“遂发冢迎柩还周至,行道设帝,以从火葬”。

……

由此可见,唐代僧人采用“荼毗火葬法”的现象已很普遍。

铜鎏金舍利塔

隋唐僧官和高僧“荼毗火葬”后,往往还要建造塔幢,一方面以此存放死者的骨灰或舍利;一方面以作“旌表”之用,表彰死者的功德。这种习俗也源于印度,松本文三廊在《印度之佛教美术》中云:“塔之原文,乃由梵语Stupa而来,中译为窣都波,又有塔婆,乃由俗语Thupa而来,又义译之,或称方坟,又译灵庙,以其藏佛舍利也。”

从现存的唐代墓塔来看,其建造确实深受印度佛教文化的影响。它们往往用覆连作须弥座的装饰,有的则在须弥座上再用仰覆莲承托八角石灯。上垂相轮九重,下为重楼阁道,这样就成为在多层楼阁上加九层相轮的塔刹。并且因塔设寺,塔寺相依,成为中国佛教的一大特色。法门寺就是这种因塔设寺的典范。

法门寺

塔葬

塔葬,即死后全身入塔而葬。据《妙法莲华经·见宝塔品》记载,多宝如来是在宝塔中“全身不散,如入禅定”,在临近圆寂时,于天人大众申告诸比丘:“我灭度后,欲供养我全身者,应在塔。”而该品经之中,又谓:“此宝塔中,有如来全身。”

无疑,这是佛教徒为火化舍利造像立塔葬法的一大革新。其“全身不散”、“全身入塔”的观念,导致许多僧人死后也不火化。如禅宗相传,迦叶尊者,灵山会上拈花微笑,得释迦牟尼心法,因此成为禅宗的西天初祖。而迦叶的葬法,有一种奇特的传说,如《指月录》记载,尊者(迦叶)感到自己已经有衰老迹象,但是他还要等待弥勒出世成佛的时候,于是他去鸡足山入定;“王礼讫,欲以香薪茶毗,阿难曰:‘未可燔也,大迦叶方以禅定持身,俟慈氏下生,乃般涅槃。’”

由此可见,弥勒降世时,迦叶再就此世之身协助弥勒;迦叶未入鸡足山之前,曾去礼拜释迦牟尼的火化舍利塔,而迦叶自己都并未火化,是全身不坏地全身入塔而葬,更精确地说是“葬(藏)在鸡足山中。

鸡足山

蒋义斌先生认为:“……可以确知的是,在反对火葬的中国社会,这种新葬法,与中国社会保存全尸的观念,应较可契合。”此后,禅宗六祖慧能(公元-年)不许弟子悲泣、服孝,与儒者之风大异其趋,他是以铁漆固颈入塔,是非常标准的“全身入塔”而葬的典例,全身遗体至今仍为中国佛教徒所膜拜。

唐代台州国清寺洪然卒,“门人号咽,奉全身起塔,拊于智者大师茔兆西南隅焉”。

这种僧人死后尸体用药物处理,然后风干置放于灵塔之内的佛家葬法,在考古发掘资料中也可见到。如黑水城遗址西边发现的西夏时期塔基,就在塔内北墙边的一个台座上发现有一副坐着的人骨架,从塔内发现的大量西夏文佛经、文献来看,死者应是西夏高僧。

在僧人的影响下,一些信仰禅宗的贵族士大夫也纷纷仿效。

《旧唐书·杜鸿渐》载:杜鸿渐“休致后病,令僧剃顶发。及卒,遗命其子依胡法塔葬,不为封树。”

旧唐书

《旧唐书·姜公辅传》载:及薨,上悲悼尤甚,诏所司厚其葬礼。公辅谏曰:“非久克复京城,公主必须归葬,今于行路,且宜俭薄,以济军士。”德宗怒,谓翰林学士陆贽曰:“唐安夭亡,不欲于此为茔垅,宜令造一砖塔安置,功费甚微,不合关宰相论列。姜公辅忽进表章,都无道理,但欲指朕过失,拟自取名。朕比擢拔为腹心,乃负朕如此!”由此可见,唐时一些皇室成员的丧事已可以采用塔葬这一形式。

佛事的流行

隋唐时期的佛事,以“七七斋为代表。

“七七斋”等佛事,小编在往期文章提过。所谓“七七斋”,即人死后,丧家为死者举行的一种超度亡魂的法会。举行法会的时间较长,最少为7天,多则达49天;参加法事的僧道少则数十人,多则成千上万。内容为诵经设斋,礼佛拜忏,追荐亡灵。

那么,为什么要规定每7天为忌日呢?

原来,佛教认为人死会投胎转生。从刚死之日算起,每7天为一期,期满后即再降生;若一期届满未得生缘,须再等一期;最多到第七期,必定降生。由于从已死到再生之间祸福未定,所以死者的亲属每隔7天要设奠一次,请僧道替死者诵经修福,直到七七四十九天为止。《昌黎神道碑》中这样形容:“遗命丧葬,无不如礼。凡俗写画浮屠,日以七数之。”

银鎏金舍利器

做七七斋的丧俗,在敦煌写本中有着明确的记载,如“承闻七七斋,暂施鬼来吃。永别生时盘,酒食无踪迹”。

唐时,人们还有做“十王斋”或“十斋”的习俗。所谓“十王斋”,就是在做满七七斋的基础上再加做百日斋、一年斋、三年斋。《目连缘起》载:“三年至孝,累七修斋。”此俗在当时民间极为流行,《王梵志诗》记载:“设却百日斋,浑家忘却你。钱财他人用,古来寻常事。”

当时佛事如此发达,以致被列入丧葬礼仪。成为葬俗的一部分——甚至反感佛事的唐代名相姚崇也难于免俗,他无奈地对子孙说:“若未能全依正道,须顺俗情,从初七至终七,任设七僧斋。若随斋须布施,宜以吾缘身衣物充,不得辄用余财,为无益之枉事,亦不得妄出私物,徇追福之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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