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商读书帖》页,唐,欧阳询书
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张翰帖》,唐,欧阳询书
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布袋和尚图(局部)南宋梁楷
祝勇
到唐代,书法已经从大篆、小篆花纹般卷曲的线条里走出来,也从水平伸展、开阔雄健的汉隶里走出来,形成了一种更加均衡、对称、方正的美学形态,如欧阳询所说:“四面停匀,八边俱备。短长合度,粗细折中。”楷书(也叫真书、正书)出现了。楷,是楷模,是样本,是规律,是标准。
楷书带来庄严与法度
书写原本是出于实用,后来才逐渐拥有了美的形体,成为一种“美的自觉”。王羲之的书法,最能代表这种“美的自觉”。
唐朝人把这种自觉升华,从汉字中发现了美的规律,总结出美的公式。美,也是可以有规律、有公式的。它把复杂多变的汉字书写变得简单易行。小学生练习写字,都是从颜、柳、欧、赵开始,起笔收笔、间架结构,像勾股定理一样,有章法可循。
美是有规律、有公式的,也因此可以掌握和复制。
唐代书法的第一个创制者,是欧阳询。
颜、柳、欧、赵,被奉为楷书四大家,如果按生辰排序,欧阳询在前,出生于年,颜真卿出生于年,柳公权出生于年。赵孟是元朝人,出生于年,笔者在《故宫的古物之美2》里写过他。
欧阳询和同为书法家的虞世南都出生于南北朝,由隋入唐,欧阳询比虞世南年长一岁。他们在唐朝生活的时间,都只占生命的四分之一,但这四分之一,却是他们书法创作的辉煌时期。他们的书法,都是从王羲之书法里脱胎出来的,其中欧阳询渐渐变体,虞世南则一生恪守王羲之,不离不弃。
作家兼画家蒋勋先生说:“欧阳询书法森严法度中的规矩,建立在一丝不苟的理性中。严格的中轴线,严格的起笔与收笔,严格的横平与竖直,使人好奇:这样绝对严格的线条结构从何而来?”还说:“欧阳询的墨迹本特别看得出笔势夹紧的张力,而他每一笔到结尾,笔锋都没有丝毫随意,不向外放,却常向内收。看来潇洒的字形,细看时却笔笔都是控制中的线条,没有王羲之的自在随兴、云淡风轻。”
欧阳询的纸本墨迹,北京故宫博物院有《卜商读书帖》《张翰帖》。此二帖都是行书,却可见楷书一般的控制力,像衣冠齐整、行为有度、言语得体的正人君子。他们的楷书,为大唐书法带来了庄严与法度。
怀素个性放达不加修饰
除了唐楷,唐代城市规划、佛教造像,乃至格律诗(五言诗与七言诗)中,处处见证着规则的存在。
这些,都是由唐朝的“大一统”性格带来的,秦汉以来,这还是第一个正儿八经的“大一统”的王朝。隋朝太短,只有三十八年,只是一个历史的过渡。
但这只是唐朝的一面,它的另一面,就是它的开放、热烈、昂扬、多变。这一点,笔者在《纸上的李白》里写了。所有的“紧箍咒”,其实都管束不住上天入地、大闹天宫的孙猴子。一如唐诗,平仄分明,格律谨严,却束缚不住“黄河之水天上来”的浩荡与烂漫。
怀素食鱼吃肉,那样的“自由散漫”,不守“纪律”,来自他个性的放达、怪诞、万事不吝,但背后还有一个文化推手,就是禅宗在唐以后的普及与流行。作为汉传佛教宗派之一,禅宗是在中晚唐之后成为主流的。禅宗的修行,讲究不立文字,见性成佛,摒弃了繁复的程序与形式感,因此更灵活机动,更信手拈来。
唐末至五代后梁时期的僧人契此,在《高僧传》里,成了布袋和尚——他蹙额大腹,出语无定,随处寝卧,形如疯癫,却法力无边,“示人吉凶,必应期无忒”。《补续高僧传》里还记录南宋有一位道济和尚:“饮酒食肉,与市井浮沉。喜打筋斗,不着裤,形媒露,人讪笑之,自视夷然。”
在当时,饮酒食肉,喜打筋斗,随处寝卧,出语无定,这些行为不仅不犯禅宗的“忌”,反而成为一种时尚,因为这些天真懵懂、如痴如醉、不守“规矩”的行为,都在表明他们戒绝了尘世的欲望,摒弃了人间的诱惑,而保持着超脱通透、自由自在的处世态度。
由此可知,像怀素那样食鱼食肉、不守成规的僧人,在那个年代,可以抓出一大把。
《红楼梦》里,林黛玉说到癞头和尚:“疯疯癫癫,说了这些不经之谈,也没人理他。”笔者想,怀素差不多就是这样的一副尊容。但对这副尊容,李白并不嫌弃。他在《草书歌行》里写:“古来万事贵天生,何必要公孙大娘浑脱舞”。李白看重的就是这副不加修饰的天性,在他看来,书写者没有必要像张旭那样,一本正经地,从公孙大娘舞剑中寻找创作的灵感。
手帖字字飞动宛若有神
食鱼吃肉的那种自由散漫,挑战着宗教的清规戒律。这样的“特立独行”,来自禅宗的启迪。这种启迪,不仅影响到他们的行为,也带来了书法的变迁。书法艺术在唐宋之际有一个大的跨越,与禅宗在那个时代的传播、盛行分不开。怀素、苏东坡这些书家,无不浸淫佛教(尤其是禅宗)的思想中。外来的佛教,通过禅宗,与中国本土的老庄思想达成了深度的契合,形成了一种追求生命自觉和精神境界的文化理想,贯穿于禅宗心性学说、文化思想的本质内容可以总结为:自然——内在——超越。
禅宗主张“顿悟”,即所谓的“一念成佛”,不看重教义、仪式这些外在的力量,在“颠张醉素”看来,自我控制反而成为创造伟大艺术的阻碍,自然、天真才应该成为书法家的追求。
宋代苏东坡延续了这样的传统,认为“法”的彻底内在化,要求学习者忘却了自己的艺术,也忘却了自己对完美的追求的时刻。他们并不否认“法”的价值,他们的艺术创造,也都经历过刻苦磨炼,他们的根基,都是扎得很深的。像怀素,在木板、芭蕉叶上练字,“如果没有他孤寂于深山古寺,埋首于托盘、木板、蕉林里的沉默,就一定没有他走出深山古寺的狂放与喧哗”。(吴克敬《书法的故事》)
苏东坡学习过王羲之,也苦练过颜真卿、杨凝式,米芾就曾在苏东坡的书房里见到过两大袋练字的草纸。但在苏东坡看来,这只是“知”的层面,不是“行”的层面。这样写出的书法是来自别人的,而不是来自书写者自身。所以学习的过程,也是忘却的过程,只有从规则中摆脱出来,将规则忘掉(苏东坡称之为“相忘之至”),才能“出新意于法度中,寄妙理于豪放外”。用佛教的语言来说,是“心语道断,心行处灭”。只有当他发现真正束缚自己的力量乃是他内心的欲望,哪怕欲望的对象是解脱,他才会真正领悟自然的创造力(也可以称天道或佛法)。这最终的领悟,必然是顿悟。
在一个夏日黄昏,怀素看到天上的流云,心里像被什么击中了,就像禅宗的“顿悟”,一下子悟出了书法三味。从此,那波动的云影化作线条在他手帖里流走,忽明忽暗的山光宛如笔墨的干湿浓淡。
《宣和书谱》形容他的字:“字字飞动,圆转之妙,宛若有神。”
《故宫的书法风流》
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
(来源:华西都市报)